今天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古代战争的文章。欢迎阅读。在古代,有很多人死于战争。女性应该做什么?
在古代,女性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。 “未嫁从父,出嫁从夫,夫死从子”,基本上就是她们的命运。那么,如果她们的丈夫在战争中牺牲了,她们该怎么办呢?我看了很多人的回答,认为大多数女性在丈夫战死后都会过着悲惨的生活。甚至有人说她们会被征召入伍当军妓。并且还举了勾践和朱元璋对待寡妇的方式来说明。我认为这主要是一个不准确的说法。如果哪个朝廷或军事领导人不善待战死者的家属,那么活着的士兵中谁会为了他的利益而牺牲生命呢?从现存的典籍来看,战死者家属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优待。这种优待一般包括: 1、分钱粮。在古代,男人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。当一名壮年军人去世后,家里基本上就失去了经济来源。这时,法院会以金钱和食物的形式提供补偿。
这种做法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记载。立冬这天,皇帝亲自率领三皇子、九大臣、官员到北郊迎接冬天。归来,是对死亡的奖赏,也是对孤儿寡妇的同情。 (《吕氏春秋孟冬》)历朝历代对于这种对金钱和食物的怜悯都有明确的规定。这里我收集了一些宋明清时期对死者家属的慈悲标准。 《续子志通鉴长编》记载,在宋代,如果有小学生以上战死,政府会给钱物。若“无嗣子、孤儿不能申请者,使者赐予”。又说,军人若无子孙,则给家以钱,“帅值七万,副帅值六万,军使、都尉、副军马使,副首长是五万。” 《燕山堂集》记载,洪武元年,阵亡将士450人。赐将军(白虎、镇甫)米二十石,麻布十匹;士兵们每人得到五石米和一钱。一千二百,两件麻布。
清代的“光绪徽典”详细分为几类:祭祀银元、陪葬银元、碑值银元、衬衫银元,每一类都根据战死者的等级定义了不同的标准。例如,战死士兵的赔偿标准是:“前锋、侍卫、首领、军官200两,甲兵150两,炮兵130两,各部将官100两,各部将领100两”。满蒙兵随满族当面甲兵的汉人各一百两。” 2. 后代继承荣誉或免税。宋朝规定对家属给予钱粮,并免除赋税。 《徐子志通鉴长编》:“出征边缘而死者,先领俸禄,不再征召。”明朝洪武三年,天下太平后,朱元璋曾下令,让幸存的将领可以受“死者”之苦,怜惜自己的兄弟、妻子和子孙,允许这些亲戚“吃他的俸禄”。
后来,这种方法延续下来,“将军战死,其子世袭,加爵”(《明史》)3、若无子孙,则赡养其父母妻女。由法院或领取薪水。前面说过,古代的女性并没有独立的权利。从社会地位上看,结婚后靠丈夫生活,丈夫去世后靠儿子生活。如果有儿子,只要儿子继承爵位,有名气,女人自然就能过上好日子。然而,如果他们没有儿子怎么办?在这种情况下,法院会直接提供赡养费或提供工资,以保证他们能够有尊严地生活。唐宪宗曾颁布圣旨,要求战死将士的家属由所属军队供养,五年内持续供应衣物和食物。 《全唐文》:宪宗击败刘辟后,下诏曰:“战死的官兵等,亦受军中赐以优厚的赏赐,赐予他们。”五年温饱……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书中记载,宋朝定川村之战后,没有依靠的阵亡将领的妻女直接被“被抚养并被监禁”。
《明会典》记载,明朝洪武四年规定,战死将士若无子嗣,其父母、妻子生前发给将士的全额俸禄,三年后将减少一半。清朝乾隆三十九年规定,阵亡将士若无子,可赠其妻一半银;如果他没有妻子,但他的父母还健在,不能养活他,那么可以给他一半的阵亡士兵的银子。这两种方法都提供终身支持。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,战死的男人的妻子和家人会得到朝廷的各种照顾,生活不会很困难。至于女性是否可以再婚,甚至一些生理需要,这和各个朝代对寡妇的要求是一样的。没有什么不同,因为她是战死军人的女人,所以我在这里不再赘述。不过,我上面所说的一切优待都有一个前提,那就是兵家必争之地。
如果他们参与了叛乱,或者他们所效忠的王朝(军阀)战败灭亡,那么阵亡将士的家属自然得不到任何优待,甚至可能会遭到军阀的屠杀和侮辱。胜利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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