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原因是什么?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跟着有趣的历史编辑一起看看吧!
长城、直道、阿房宫、骊山陵,这些由“基建狂人”秦始皇所承担的重大工程,或许仍褒贬不一,但其中有很多可以造福于未来的功绩。耸人听闻的“焚书坑儒”,似乎只要把他拉出来枪毙五分钟就够了。
一个关键问题是,是谁给秦始皇贴上了“焚书坑儒”的标签?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可能就是司马迁。事实上,《史记》中从来没有使用过“刻儒”这个词。
《焚书坑儒》的版权人其实是孔安国和刘翔。
前者曰:“秦始皇毁古籍,焚书扰儒,天下儒生皆逃散。”后者说:“他以刑为药,信小术为道,故焚诗书,杀儒生。”而这个“焚书坑儒”与司马迁《史记》中记载的“焚诗书坑巫师”显然有着显着的不同。
那么,秦始皇做了什么?
后人常将“焚书坑儒”一词并用。事实上,“焚书”与“诱儒”是两个独立的事件。
公元前213年,即秦始皇统一六国八年后,淳于越大夫建议秦始皇废除郡县制,恢复封建制度。宰相李斯批评淳于越的重古轻今、以古代今、不了解时代变迁的观点。既然大家都在谈论国家大事、国家政策,我还不如把你们的书都烧了。
第二年,又发生了一件让秦始皇非常不高兴的事情。
秦始皇统一六国,成为至高无上、富强无穷的人。从那时起,他就一直想与神灵交朋友。各地术士趁势骗取了秦始皇的大量钱财。长生不老的老药最终还是没有可用。
这些人自掘坟墓,不断诽谤秦始皇的为人、为政。拿了别人的钱,一事无成后,他们还在背后对秦始皇指指点点,说:“你要是傻了,钱来得也快。”最后,路生和侯生干脆在脚底抹了油就跑了。
秦始皇下令御史查办此事。你和我会起诉你,我也会起诉你。一下子就带进来了四百六十多人,全都被杀了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被记载为“尾随魔术师”或“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”,这就是后世的“尾随儒术”事件。
“陷儒”事件的导火索是方士求仙炼丹的破产和对秦始皇的诽谤言论。所谓“诱儒”,实际上是“诱术士”。当然,其中可能有儒生,但秦始皇刺杀的对象却是那些功力不够、比他们失败更多的巫师,欺骗了他。
“焚书”与“儒学”是两个独立的事件。前者是政治事件,后者是与秦始皇有关的刑事案件。在秦始皇、李斯或者当时的其他人看来,“诱儒”,或者更准确地说,“诱巫”只是一件突发事件,一个刑事案件。
他们的重点是“焚书”,这是一件全国性的大事。那么秦始皇、李斯为何要大张旗鼓地“焚书”呢?
四个原因:思想统一、个人权威、愚民政策、学术纷争。
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统一六国,进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统一改革措施,如统一货币、统一文字、统一度量衡等。有形的东西统一容易,无形的东西很难统一。统一。这就是思想上的统一。
虽然天下统一了,但是六国的老贵族们依然蠢蠢欲动。如何延续一个新的庞大共同体,除了加强思想统一、政治统一外,建立超级个人权威也势在必行。这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,也是秦始皇个人的责任。希望。
所谓“焚诗书”,指的是《诗经》、《诗经》。两本书都记录和歌颂了三皇五帝等古代圣人的思想。这显然不符合秦始皇个人权威的确立。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用“焚诗书”来指代这次焚书事件,极为准确。
李斯作为秦国的宰相,也是法家的代表人物。与淳于越的争论,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,也是一场儒法之间的学术之争。任何其他学说的存在和干扰,也是法家代表人物李斯造成的。不允许。
中国的封建统治历来以儒法为基础,儒法在外,法家在内。对于汉武帝及其继任者来说也是如此。秦始皇显得太老实了,里里外外一致,法里法外遵纪守法。他彻底撕下了儒家思想的遮羞布,最终将秦国推向了崩溃的边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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