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古代行刑一定要在“午时三分”?下面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,接着往下看吧~
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,我们看古装影视剧的时候,都会选择中午3:00对犯人执行死刑。这几乎是默认的执行时间。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。仅仅是这样吗?我们不能改变时间吗?当然不是。这个执行时间有特殊的意义。这么说可能有点迷信,但也有一定道理。
古人做任何事情都喜欢讲究天时、地利、人,天时地利非常重要。只有在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,才能事半功倍。执行工作不能随意进行,需要借助好天气才能顺利完成。
对于刽子手来说,执行死刑是一件非常道德败坏的事情。杀太多人可能会导致他死后得不到很好的治疗。古人信仰鬼神,相信人死后仍会存在于另一个世界或转世获得新的生命。轮回的标准是生前做过善事还是恶事。想要化解刽子手的不幸,必须依靠神来调解。就是在最合适的时间去做,最合适的时间就是四分之三到中午。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?古代有两种说法。
首先是展现法外偏袒,减轻罪犯的痛苦。因为中午是除了晚上以外人最困的时间。这时,人会感到昏昏欲睡,注意力不集中。这种状态下处决可以减轻犯人的痛苦,刺伤会在他睡觉的时候过去。这可以从囚犯的角度来考虑,这说明严厉的刑法背后仍然存在着人性的痕迹。就像古代被宣布斩首的囚犯一样,他们在行刑前都会享受一顿斩首餐,极其丰盛,这样他们上路的时候就能吃饱喝足,这样走起来才能更舒服。这也给了犯人一点安慰,安抚了他恐惧的心灵。
第二种是关于鬼神的,就是在犯人死后压制阴气。因为古代有阴阳之说,人死后会进入阴间,产生阴气。阳界一旦有了阴气,鬼就会出现。为了压制这种阴气,唯一的选择就是中午阳气最强的时候,以免犯人死后回来生事。其实也有不压邪的意思。被砍头的肯定是犯有重罪的罪犯,所以阴气和怨气会特别浓。当然,政府代表的是正义,中午的行刑也体现了它的威严感。
当然,也有一些犯人被冤枉,那就更糟糕了。这样的犯人怨恨心更强,也更容易被其困扰。因此,更需要在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候进行抵抗,让阴气得以消散。毕竟鬼魂不能生活在阳光下,在如此强烈的阳光下它们肯定会消失。
那么为什么不直接选择中午,而是选择中午四分之三的时间呢?这体现了古人做事的严谨性。古代,一天一般分为12个小时。一小时代表两个小时,中午一刻钟就是11点45分。这个时间距离中午还有15分钟。之所以这样安排,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去准备。
有时刽子手难免会感到害怕。如果他心太软而不敢出手,或者出手太晚,就很容易错过时机。一旦过了12点,阳气就不那么旺盛了,可能无法压制死者的阴气,从而吸引污秽。因此,时间应该提前15分钟,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保证执行顺利完成,只要不超过12点即可。
除正午三刻外,斩首一般定在秋末。其实也是为了顺应季节。这就是古代所信仰的天人合一的观念。在古代,春、夏、秋、冬有着不同的含义,也有各自适合做的事情。春天和夏天被认为是奖励,而秋天和冬天被认为是处决。这对应了春夏万物复苏,秋冬万物萧条的景象。上帝既定了这样的规则,世人也应该遵守。在远古时代,当大多数人还不成熟的时候,人们觉得人间的正义也应该符合天意和四时。这就是为什么下午三刻和秋后的问题产生了。司法机关下达斩首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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